港府建议3岁以下婴幼儿奶粉禁卖广告

2014年8月11日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香港《新报》报道,港府建议禁止3岁以下婴幼儿奶粉卖广告,遭业界批评有关建议剥夺家长的知情权。惟有支持母乳喂哺的团体认为,奶粉商卖广告有预设立场,不可作为提供信息。

  港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规管奶粉销售的公众咨询结果,有近六成受访者支持港府的建议,禁止3岁以下的婴幼儿奶粉卖广告。

  一批婴幼儿营养品、食品生产商及出版业界等代表,批评有关做法损害父母知情权,限制信息流通,令消费者缺乏全面信息,难以为子女作最适当选择,亦会影响整个业界及开放的营商环境。

  母乳育婴协会赞成

  婴幼儿奶粉生产商及供货商代表钟志伟说,按照港府建议,香港偏离国际做法,虽然认同产品的夸张失实广告需要规管,但并非全面禁止信息发放;亦有家长代表指,因身体状况问题,加上婴儿患先天毛病如心漏,令婴儿吸食母乳有问题,只可以配方奶粉替代,反对港府作出严厉的一刀切规管。

  不过,母乳育婴协会指奶粉商卖广告有预设立场,不可以视为提供信息,反而现时的家长容受到广告影响,太过依赖奶粉育儿。协会指出,家长需要了解是否使用奶粉,应向医护人员查询。

来源(中国乳品行业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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