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跑”营业将面临收入5至10倍处罚
13日,执法人员对凤凰路黄记煌餐厅进行了突击检查,工作人员现场无法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之后其餐厅负责人承认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该餐厅,并对其经营的酱料和原材料进行了抽检,现场抽检食品5个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无证经营除了要查封经营场所外,还要按照违法收入的5—10倍进行处罚。
市食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推行商事登记改革后,许多餐饮企业认为只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可经营,实质上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可以开始经营,如果缺少后者,属于典型的“有照无证”违法行为。“办理餐饮许可证有助于对食品安全进行前置把关、监管”。
一水产品加工窝点被查
另据了解,13日上午,罗湖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大望村一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其为一无证水产品加工窝点。
执法人员介绍,窝点现场为一楼的一间三室两厅约100平的出租屋。客厅地上摆满了一个个塑料框,里面装满了加工好的海虾、小龙虾、濑尿虾、螃蟹等食品。
执法人员检查时,有4名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操作。地上多个水盘里正清洗着海虾、小龙虾、濑尿虾、螃蟹、田螺,原材料挥发着腐臭味,现场环境脏乱恶臭、老鼠蝇虫乱爬。这些人现场清洗水产品后,直接在里面加入油溶性辣椒精、日落黄、调味料等进行加工制作。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这些海鲜成品、半成品以及冰柜、食品添加剂等。并对食品成品和原料进行了执法抽检,其中成品抽检4个批次,原料抽检3个批次。现场非法搭建的雨棚围墙被拆除,公安部门当场逮捕了现场的4名工作人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