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完善检验监管制度。该局根据152号令精神,有效结合进出口食品企业责任人约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全面的进口乳品与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积极加强法规培训宣贯。该局组织和召开了一系列培训宣贯会议,向一线业务人员以及辖区内进出口乳品企业代表详细讲解及宣贯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实施的有关问题,还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大力宣传进口乳品、婴幼儿食品知识。
三是有效提高检验履职能力。在提高口岸检验能力方面,该局协同地方政府及各部门持续推进各类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配套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加强口岸检验硬件实力。该局还组建了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工作小组,建立标签交流会商制度,统一各口岸标签审核尺度,全面提升口岸检验“软件”能力。在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方面,该局不断根据贸易发展需求对现有检测能力进行梳理,重点推进食品法定检验和监测项目检测能力的快速提升,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该局积极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落实乳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及产品召回制度,不定期对企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五是严把进口检验检疫关。在单证审查方面,严格规范证书验证,增强一线审核;在口岸检验方面,对首次进口乳品及婴幼儿食品全部实施全项目检测验证,对非首次婴幼儿食品分组轮流抽取实施全项目检测验证,重点加强了微生物、重金属、毒素、非食用添加物质等项目的检测;在后续监管工作方面,积极开展上海口岸进口婴幼儿食品存储仓库认可管理工作,目前已有52家仓库取得相关认可资质。同时,该局结合对进口乳品、婴幼儿食品存贮场所认可备案工作,不定期对未获证产品的存贮情况实施后续监管和督查。
六是强化风险预警管理。该局设有专门的风险预警信息收集人员,主动收集整理从各信息渠道反馈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针对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双氰胺”、“肉毒杆菌”、“黄曲霉毒素M1”的风险预警,以及对媒体报道、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产品风险信息,该局均积极应对,利用信息化系统,及时采取风险预警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