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食药署”企划及科技管理组副组长迟兰慧说明,订定规范的初衷是鼓励妈妈哺喂母乳,并不是反对消费者取得较低价产品。因此,业者只要没在店内、目录上书面标示促销讯息,直接在价目栏标示目前售价,或在消费者已确定要购买某奶粉,结帐时店员提醒有优惠等方式就不被禁止。
迟兰慧表示,实施后,将搭配各县市稽查,若查有违规,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罚4万到400万元罚款。至于开罐价限制,已开罐的奶粉在卫生安全上有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