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即将到来,届时,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开始实施,网购不满意了可退货,维权不需要自己举证等新规定,让消费者眼前一亮。
关键词:七日内退货
近年来电视、网络、电话等新的购物方式不断发展,已成为人们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这些新兴购物方式只能看到图片、影像,一些消费者在收到实物后难免产生心理落差,很多情况下无法和商家达成退货协议。
3月15日起,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只需要为“反悔”承担退货运费。
关键词:个人信息
常有消费者反映,刚网购了奶粉,推销保险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刚在4S店买完车,以退车购税为名的诈骗电话就来了,虽然怀疑是消费场所泄漏了自己的信息,但消费者却无法追究,因为我国现行消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没有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新消法将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关键词:维权举证
消费者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想证实,必须负担高额的检验费,经过复杂的举证程序,有人形象地用“为了得到一只鸡,要先杀掉一头牛”来形容消费维权中的举证难。
新消法实施后,需要举证的不再是消费者,而是经营者了。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争议的举证责任。
关键词:消费欺诈
现行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退一赔一,即除按原价退款外,还要增加赔偿,赔偿金额为原价的一倍。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按原价退款外,还要增加赔偿,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赔500元。
关键词:霸王条款
最低消费、不得自带酒水、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中屡见不鲜,很多消费者为此和商家发生争执。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