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奶粉新政”为何引发争议 特种奶粉首次纳入法规监管

2015年10月15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本月初,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也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对当下的婴儿奶粉生产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举措,有人称这显示中国将对婴儿奶粉启动药品级监管,将大幅提升中国婴儿奶粉的品质和安全,同时也有助于充实国人对国产奶粉的消费信心。

  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对政府作为表示肯定的同时,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细节还有不同意见,希望能在征求意见后得到完善,同时也有企业对新政效果持观望态度,毕竟此前我国推行的奶粉进药店等举措的效果并不理想。

  婴儿奶粉配方借鉴药品管理实行注册制

  根据我国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的规定,每个厂家所生产的婴儿奶粉都要将自己产品的配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配方的研发报告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这项新规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配方管理已经上升到药品监管的级别。

  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申请配方奶粉的数量提供了两种设想方案:一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二是直接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申请注册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同时规定,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北青报记者在对一些奶粉生产企业采访中了解到,基本所有企业对于严格监管的配方注册制表示支持,认为此举将从产品品质可控性方面对奶粉给予有效规范,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奶粉的可靠度。一位企业人士表示, 一款奶粉对应一个配方可以避免同一配方采用多品种经销造成的市场乱象,“这种情况更多的是提高奶粉的卖点进而提高价格,其实给销售者造成不便和混淆。”

  不过,对于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的方案,一些企业则提出了看法。目前像伊利、蒙牛、贝因美等大型乳业集团企业往往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那么这些企业获准注册配方数量该按集团算还是子公司计算?如果是后者,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注册子公司规避配方数量限制,这项规定也就没有实际价值了。

  特种奶粉首次纳入法规监管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婴儿奶粉新政中对当前市场上热捧的一些特种奶粉也出台了规定,使这些“奶粉新贵”也有规可依。

  以生产牦牛奶制品的高原之宝乳业已获得工信部婴儿奶粉的生产许可,这也是西藏唯一获得这一资质的企业,标志着我国独有的牦牛奶粉获得了国家认可。高原之宝董事长王世全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奶粉新政将对他们这种特种奶粉产品制造商更为有利,助于催生出更多的差异化奶粉产品,同时标准的高门槛也将使这些新品类奶粉不会遭遇标准真空期。

  与牦牛奶一样,羊奶粉也是目前婴儿奶粉市场上的新面孔,但国内目前羊乳清蛋白粉极其稀缺,出于成本考虑,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的羊奶粉大多以添加牛乳清蛋白粉为主。因此新规也对这种新产品专门给予了关注,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为羊乳粉的,产品名称可标注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但应在配料表中标明每100g产品中羊乳粉所占比例,以及乳清蛋白粉来源,从而杜绝货不对板的状况。

  婴儿奶粉标识内容限制引争议

  在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命名和标签还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等;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

  不过,这项规定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企业人士和消费者都提出,其实奶粉的一些标识应该算是企业对自己产品基本情况的一种自我公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严格监管其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只要是真实的,消费者各取所需并没什么不好。有消费者也表示,一些婴儿奶粉通过加工工艺不同适合过敏体质婴儿食用,很多妈妈在选购奶粉时就要找到这个标识才能买,如果不允许有这些内容反而更麻烦。

来源(中国乳业新闻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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