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疫销毁一批韩国进口过期牛奶

2016年5月4日

  近期,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罐装牛奶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已过保质期。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据此,该批牛奶已不符合进入我国市场的安全要求,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该批牛奶做出不合格判定,予以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罐装牛奶产自韩国,共有4600多箱,20多吨,货值4万多美元。检验检疫人员已采取销毁处理,该批货物并未进入国内市场。

  过期食品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其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营养含量下降,脂肪也可能发生氧化,同时长时间存放也增加了食品受细菌感染、腐败变质的风险,吃了这种过期食品很可能会导致食物中毒,甚至患上一些严重的急慢性疾病,对儿童、孕妇和老人的危害更加明显。

  根据以往媒体和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利,给过期食品动手脚,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后继续销售,有的则是重新包装后出售,蒙骗消费者。

  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要认真查看其中文标签内容,并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对于有疑议的商品可以要求商家出具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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