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范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食品安全管理

2016年5月23日

  为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规范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经营行为,近日,省局出台了《湖北省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括自制饮品(含自制生鲜乳饮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达到良好规范的加工条件,使用具有稳定、可靠的奶源,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料进店到销售的全过程控制。同时,每季度对采购的生鲜乳和加工制作的成品等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产品安全。

  《规定》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年度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抽样检验计划,将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对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违规加工制作等情形,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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