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新政

2017年2月15日

  近日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不得出现“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益智”等字样,被称为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新政。

  那么新政到底何时在海南落地,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该如何应对?

  据海南省食药监局介绍,鉴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发现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在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及不规范现象仍十分突出,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如奶粉含量声称方面,要求不得强调“零添加” “不含有”等字样,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 “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等。1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要求, “六类名称”、“十种标签”将不能使用。如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 “超级”“升级”“博士”“冠军”“天才”等。

  记者从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调查摸底阶段的工作已完成。 “下一步,龙华食药监将监督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将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该局食品科负责人潘民说。

  潘民表示,国家为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市场供应,专门设置了过渡期。“只要在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都可销售到其保质期结束。”

来源(中国乳制品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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