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禁止将豆制品以乳制品名称销售

2017年6月28日

从杭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欧洲联盟的最高法院6月14日裁决,大豆或豆腐等植物基产品,不能再用奶或牛油等乳制品的名称销售,以避免顾客混淆。欧洲法院采取行动,是由于德国竞争监管单位提出指控,不满德国企业豆腐镇(TofuTown)将豆制品以“豆腐奶油”等乳制品名称销售的做法。

法院发表声明称:乳制品名只能在行销或宣传特定动物产品时使用。纯以植物为基底制作而成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以奶、奶油、牛油、乳酪或酸乳等特定名称销售。法院也列出了几项例外,如椰奶、可可脂与沙拉酱。但大豆或豆腐不在此列,因为尽管产品标签清楚表明植物来源,并随附注叙述或解释的用语,但无法完全排除顾客混淆的可能性。

因此,杭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应加强输欧豆制品标签的审核,尤其要仔细审核欧盟进口商提供的输欧豆制品标签,以避免标签不符而致出口豆制品无法在欧盟市场正常销售。

来源(中国乳制品网) 作者(佚名)

中国干酪素(www.chinacasei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