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五条件 药店才能卖奶粉
记者获悉,按照规定试点药店不得有售假“前科”,必须实行专区专柜销售,目前全省正在遴选试点药店。
对于此次参加试点的药店,省食品药监局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必须满足五方面条件才能进行申请: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1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具备10平方米以上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连锁药品经营企业优先考虑。
对于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的试点药店,必须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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