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通知》,将把现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县(市、区)政府分级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调整后,市和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
各地要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将市和县(市、区)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整合市和县(市)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或大案要案。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由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负责。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