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昨日,商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得消息,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工作,食药监总局组织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要求各地按照《审查要求》,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生产许可条件变更审查和新建企业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食药监总局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食药监总局强调,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中第4.9条规定的判定原则,形成综合评价结论和审查报告,对企业作出准予或者不予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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