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以全面创建“食品安全鄂尔多斯”为契机,以大型商场、超市、乳制品批发企业及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整治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乳制品经营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针对乳制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制定出了科学合理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明确了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同时,通过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科普知识,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及自律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2台次,检查各类乳制品经营户1968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查处经销过期乳制品违法行为3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3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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