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省畜牧局了解到,为缓解部分地区卖奶难的问题,我省将对省内乳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本土生鲜乳进行喷粉储存实施临时补贴政策。其中,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每喷成1吨奶粉,省财政给予补贴资金1万元,补贴期限暂定为3个月。
据悉,乳品加工企业每生产1吨奶粉,大概需要8.5~9吨生鲜乳原料,此举可保证生鲜乳正常收购,有效保护奶农利益。按规定,此次补贴对象为省内取得乳制品(液体乳)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申请临时补贴的乳品加工企业需符合的条件有:按合同收购省内生鲜乳因无法及时消化需喷粉储存;委托喷粉的加工企业为省内取得乳制品(乳粉)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具有生鲜乳收购、运输、喷粉加工等环节真实、完整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每月申报补贴喷粉量对应的生鲜乳数量不超过该企业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月平均生鲜乳收购量的25%,且总量不超过1800吨。
省畜牧局奶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自2月17日起开始,对单个乳品加工企业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即日起可向所在县(市、区)畜牧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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