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条例在销售环节规定哪些措施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答:为确保销售环节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条例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化乳制品销售者的质量安全义务。条例规定,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乳制品供货商经营资格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台账;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乳制品销售者不得销售不合格乳制品,不得伪造、冒用质量标志。
二是建立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条例规定,乳制品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的,其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销售者发现乳制品不安全的,还应当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者。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