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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福音 3条新规剑指婴幼儿奶粉安全

来源:中国乳业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2015年5月6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两大法终于在24日表决通过了,其中有三条新规不约而同地关注了婴幼儿奶粉市场。今天就为各位家长绝度一下,这三条新规中的有关婴幼儿奶粉安全问题。

  新规一:奶粉涨价无法任性

  在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这意味着未来实施“注册制”后,对配方的管理更加严格,奶粉涨价将无法“任性”。“注册制意味着配方需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领取相关生产证后,才能生产。”

  对于同一品牌奶粉,不同城市价格不同,但是配方和营养成分没有本质区别的现象消费者将遇不到了。

  新规二:允许贴牌与国际接轨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删去了“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但保留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也就是说禁止了二次分装,避免了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的现象。

  新规三:不得声称替代母乳

  新《广告法》中也对婴幼儿奶粉的广告乱象“出手”: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食品安全和宣传的对象照顾到了婴幼儿这一特殊群体,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将法律进行完善,才可以真正保障婴幼儿奶粉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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