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为规范现制现售生鲜乳制品的经营行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具有稳定、可靠的奶源,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的设备,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饮品店”)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的产品品种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同时,对过程控制、记录管理、产品质量、抽检监测、属地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全省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查处并监督经营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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