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威海市畜牧兽医局获悉,我市出台政策,对奶牛存栏200头(含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奶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单个主体最高综合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据了解,我市目前200头以上(含200头)养殖场不足20家,还有部分散户,经营状况多数处于无盈利状态。为缓解当前奶牛养殖压力,保护奶农生产积极性,推动奶业转型升级,市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局相关文件制定了《关于扶持奶业生产稳定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的扶持补贴对象为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户)、奶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补贴分奶牛饲养成本补贴和巴氏奶加工生产补贴两块。在奶牛饲养成本补贴上,补贴对象为2015年开展玉米青贮的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玉米青贮补贴10元,每头奶牛补贴不超过10立方米。在优先对奶牛饲养成本补贴后,余下的资金用以巴氏奶加工生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巴氏奶加工店(点)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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