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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乳品包装将要求标明冷藏温度

来源:中国乳制品网 | 作者:佚名 | 2015年9月2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明明还没过保质期,买回家的酸奶却变质了,里面有黑色的斑块;明明包装上标注着“应在2℃~6℃温度下储藏”,但冷柜的门敞开着,温度高达20℃……今后,这样的情况可能要有所改变了。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在其网站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藏乳制品贮运销售卫生规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冷藏乳制品贮存、运输、销售终端等环节的冷藏要求。

  到底哪些乳制品算是冷藏乳制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再制干酪、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等乳制品都属于冷藏乳制品,冷藏乳制品的贮运和销售温度为2℃~6℃。

  《征求意见稿》要求,今后企业要在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上标示冷藏温度,以确保贮运销售环节操作人员以及普通消费者了解冷藏所需具体温度。记者在市区几家超市内转了一圈,发现冷藏奶制品其实都有标注冷藏温度。不过,那些明确标注着应在2℃~6℃温度下储藏的冷冻奶制品,其实并不够“冻”。为了方便顾客拿取,超市里的冷藏柜大多是没有柜门的,因此,柜内温度并不低。放在柜内货架上的冷藏奶制品拿在手里也并无多少凉意,记者随机用温度计测了几样冷藏奶制品,包装温度都在10℃以上,有的高达17℃。

  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这种情况,《征求意见稿》中再一次明确要求,冷藏乳制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陈列销售,冷藏贮存设备设施、运输设备、陈列销售设备应配备温度测量和显示装置,温度感应装置应安装在能准确反映冷藏设备内环境温度的位置,显示装置应便于查看。也就是说,冷藏柜内够不够“冷”,要让消费者看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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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乳制品网) 作者(佚名)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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