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在我国到处可见,其中很大一部分的生产环境脏、乱,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日前,河北出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制定出第一批禁止生产的食品名类。
唐山:肉制品等20余种食品被禁止小作坊生产
近日,从唐山市食药监局获悉,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强化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唐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乳制品等食品。
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市食药监局制定的《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第一批)》规定,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乳制品;肉制品(不含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食糖;蜜饯;食用动物油脂;蜂产品;果冻;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的分装;其他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3101项中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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