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乳制品共抽检17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4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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