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饮料、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7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抽检乳制品12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炼乳等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GB 13102-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9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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