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复原乳标签标识,强化乳制品生产监管,日前,在贵州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8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液态乳产品配方、投料记录、入出库记录、生乳收购记录、发票等,并按照物料投入产出平衡原理,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重点检查是否有未按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或者使用复原乳加工巴氏杀菌乳等行为。
检查中,8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均主动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签订诚实守信责任书,未发现有企业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的问题。
监督检查发现,3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着生产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其他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对问题企业,贵州省局联合市、县局进行了约谈,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3家企业现已完成整改,全部通过了整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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