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要求,我省农业系统将从现在起,继续在全省开展生鲜乳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随机抽查,以确保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
此次整治将强化生鲜乳制品生产、收购、运输环节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确保全省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在生鲜乳方面,将加大奶站和运输车的监管。继续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的日常检查和巡查的力度,重点检查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的情况。所有供应奶吧生鲜乳的奶站、运输车和奶牛场进行建档立案,纳入重点监管,严格实行监管责任包干制度,做到人盯站、人盯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派专人负责,把系统运行与奶站发证紧密结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生鲜乳中非法添加、压级压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加大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对饲料生产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复核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生产批准文号生产和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要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逐条逐项检查规范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单一饲料是否证号齐全,是否在“三个目录”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同时,将强化监测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交叉检查随机抽检,要严格采样标准和采样规程,完善采样记录,确保采集样品符合规定要求。重点对2016年农业部生鲜乳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跟踪监测。二是要继续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物质的专项检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与宣传部门、食药部门、公安部门的衔接,严格程序,严厉查处违法添加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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