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商务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粮食局、团委、科学技术协会,各铁路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食安办〔2011〕17号)的有关要求,定于6月10日至22日举行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一系列相互依托、平衡互动的制度运行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二、宣传重点
(一)要注意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要注意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要注意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要注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接口设计和服务。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局部范畴的监管事务,向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的国家治理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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