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对政府作为表示肯定的同时,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细节还有不同意见,希望能在征求意见后得到完善,同时也有企业对新政效果持观望态度,毕竟此前我国推行的奶粉进药店等举措的效果并不理想。
婴儿奶粉配方借鉴药品管理实行注册制
根据我国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的规定,每个厂家所生产的婴儿奶粉都要将自己产品的配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配方的研发报告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这项新规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配方管理已经上升到药品监管的级别。
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申请配方奶粉的数量提供了两种设想方案:一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二是直接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申请注册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同时规定,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北青报记者在对一些奶粉生产企业采访中了解到,基本所有企业对于严格监管的配方注册制表示支持,认为此举将从产品品质可控性方面对奶粉给予有效规范,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奶粉的可靠度。一位企业人士表示, 一款奶粉对应一个配方可以避免同一配方采用多品种经销造成的市场乱象,“这种情况更多的是提高奶粉的卖点进而提高价格,其实给销售者造成不便和混淆。”
不过,对于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的方案,一些企业则提出了看法。目前像伊利、蒙牛、贝因美等大型乳业集团企业往往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那么这些企业获准注册配方数量该按集团算还是子公司计算?如果是后者,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注册子公司规避配方数量限制,这项规定也就没有实际价值了。
特种奶粉首次纳入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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