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有巨额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光明乳业历年所得税费用率与法定税率偏差较大,且其历年所得税费用率也呈大幅波动、大起大落之势,其中,2011年所得税费用率为-12.6%。
是否有操纵利润之嫌?
光明乳业对于子公司巨额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此导致其2013年所得税费用大幅上升,净利润低于市场预期。有投资者质疑,光明乳业可能有意通过所得税费用的调节操纵利润,以确保其未来的业绩满足股权激励方案的条件。
进一步分析,其历年可抵扣亏损大部分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是否有操纵利润之嫌呢?
可抵扣亏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不能简单地据此认定其操纵利润,关键还要看这些亏损金额在以后年度是否得到了弥补。
与光明乳业有过类似处理的是大商股份,大商股份下属子公司2007年后大幅亏损,历年可抵扣亏损均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率长期高于法定税率。2013年8月,我曾撰文《大商子公司巨额亏损之谜》,认为大商股份子公司巨额亏损可能成为操纵利润的调节器,依据之一就是其子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在以后年度实际上得到了弥补,结合其他异常财务数据的分析,认为其有操纵利润之嫌。
大商股份自2009年开始披露可抵扣亏损余额,2008年子公司亏损额23104.9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这些可抵扣亏损额将于2013年到期,可以用2009年-2013年之间的利润进行弥补。根据大商股份历年年报披露的将于2013年到期的可抵扣亏损额余额的历年变化情况,可以计算出历年的弥补额, 2008年子公司亏损额23104.9万元,在2010-2012年间已累计弥补了16299.5万元,其中,2012年当年弥补了7181.5万元,至2012年末,有6805.4万元亏损尚未弥补。
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于2013年到期,要么在2013年被弥补,要么过期作废,以后年度不得再弥补。可以看出,截至2012年末尚未弥补亏损额6805.4万元,小于2012年当年实际弥补的亏损额7181.5万元,因此,正常情况下,将于2013年到期的未弥补亏损额将在2013年全部得到弥补。
上述分析显示,虽然大商股份多年来可抵扣亏损一直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其2008年产生的亏损却在最近4年持续得到弥补,预期2013年将得以全部弥补完毕;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其历年可抵扣亏损都在持续得到弥补,一切似乎都在掌握之中。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