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促进转型。支持大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中小企业做优做精,形成大型骨干企业支撑力强、中小企业特色鲜明的协调发展格局。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实力的乳制品企业在浙江投资办厂,扩大全省乳制品行业规模,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
12、绿色通行。鼓励本省乳制品企业在外省建立原料乳、生鲜乳基地,并进一步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在浙江省境内生鲜乳冷链运输车辆享受有关生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的优惠措施,乳制品冷链配送车辆在有交通限行措施的城市享受有关物流车辆的优惠措施。
13、规范监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乳制品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对企业乳制品原料、成品的三聚氰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有关文件规定的属地监管部门三聚氰胺周检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管等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调整为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检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干预,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14、严打重处。积极稳妥处置涉及地产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问题,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举报投诉等掌握的违法违规线索一查到底,确保原因查清、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对乳制品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予以严打重处,维护浙江乳制品品牌形象。
15、引导消费。广泛宣传和大力普及营养知识,培养居民乳制品消费习惯,引导城乡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扩大消费。深入宣传乳制品科普知识,使消费者获得客观真实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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